金华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人气指数:2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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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网站提供新闻中心、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办事大厅、交流互动、网站导航等等栏目服务,企业为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招录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事业单位非编人员、有户名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为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编制内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金华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须知:

1、用户登录时必须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初始密码(本人金华市社会保障卡 卡号末六位,如卡号“A12345678”,密码为"345678")、数字校验码,进入系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2、本系统下处于测试运行阶段,如遇查询信息错误或相关政策问题,请与市12333服务热线联系 0579-12333。金华市社保个人账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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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保常见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并加载金融功能,面向金华市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具备一般银行借记卡功能。

二、 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答:(1)持卡就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持社保卡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刷卡就医购药。

(2)待遇结算与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直接汇入社保卡关联银行帐户中。

(3)金融服务。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关联银行办理激活[启用]手续),可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刷卡消费等。

(4)持卡交费。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会保险缴费的代扣账户。

(5)身份识别。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事项中允许将社保卡作为身份识别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直接可以替代“就诊卡”使用。

三、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凡在市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个人参保信息资料在金华市区社保卡医保“一卡通”信息系统的参保人员,自2011年底开始逐步发放(换发)社会保障卡。

四、 怎么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保卡申请:

(1)单位职工社保卡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后,由市社保局打印《金华市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核对表》或可到市区企业网上申报平台(http://122.227.52.150:8088/sionline)下载打印核对表。对需提供制卡信息的参保人员,发放《金华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表》或到市区企业网上申报平台(同上)下载打印确认表。由参保人员填写后,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单位经办人员持《金华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表》,到金华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资料审核岗位申报办理,并选择关联银行,工作人员受理后向单位经办人员发《社会保障卡申请回执》。(本款所称的单位职工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卡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办理参保登记后,由市社保局打印《金华市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核对表》,对需提供制卡信息的参保人员,发放《金华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表》。填写后交到服务中心资料审核岗位申请办理,并选择关联银行,工作人员受理后向参保人员发《社会保障卡申请回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保卡申请:

(1)在校学生社保卡申请:2012年9月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申请社保卡。经办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并完成当年缴费的,由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制卡信息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向需制作社保卡的学生发放《金华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表》,由学校代发,学生或家长按格式内容要求填写,学校经办人员统一回收后,送到社保卡数据采集室(该办公室设在服务中心内)。

(2)其他居民社保卡申请:2012年7月1日以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的人员,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到服务中心资料审核岗位,填写《金华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表》申请办理,也可将填写完整的采集确认表交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手中,由经办人员统一回收后送到服务中心资料审核岗位,工作人员受理后,向申请人或经办人员发《社会保障卡申请回执》。

五、曾在外地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关系转到金华后是否需重新办理社保卡?

答:(1)金华市区域内(除义乌市外)转移不需重新办理社保卡,到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变更区域代码就可以在金华正常使用。

(2)金华市区域外跨省市(含义乌)转移需要重新制作社保卡。

六、社会保障卡遗失了怎么办?

答:●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是以口头的形式提出挂失申请的临时挂失,社保(医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分别挂失。

(1)社保(医保)功能挂失:拨打12333或到服务中心办理。

(2)各银行金融功能挂失:工行:拨打95588或到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本市工行营业网点办理,有效期15天;农行:拨打95599或到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本市农行营业网点办理;中行:拨打95566或到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本市中行营业网点办理,有效期5天;建行:拨打95533或到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本市建行营业网点办理,有效期5天;金华银行:拨打4007116668或到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本市金华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有效期5天;成泰银行:拨打4008896596或到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本市成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有效期5天;邮储银行:拨打95580或到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本市邮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有效期5天。

(3)社保(医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分别口头挂失后,社保(医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暂时冻结,如设有效期的,有效期过后,挂失失效;未设有效期的,挂失有效,若要解除可按口头挂失办理方式,解除口头挂失。

●正式挂失:正式挂失是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挂失申请的长效挂失。银行金融功能和社保(医保)统一挂失,具体由银行方发起,在服务中心相关银行经办岗位正式挂失后,医保自动挂失。具体是由持卡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服务中心办理挂失。办理正式挂失业务时,相关银行出具《金华市社保卡挂失申请表》,由参保人员按格式内容要求填写。

●补卡:办理正式挂失后,按照零星制卡流程进行补卡,3天之内可领取社保卡。参保人员金融功能密码遗忘的,需要7天之内领卡。特殊情况持卡人不能前来办理的,由银行启动特殊处理程序,具体按各银行特殊处理规定办理。未成年人挂失(补卡)由监护人携本人身份证和持卡人户口簿,其户主必须为监护人。如户口簿上不能直接体现监护人与持卡人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持卡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七、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

答:社保卡持卡人因工作调动、国籍更换、死亡等原因,需要销卡时,先到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中断(终止)相关业务后,再持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服务中心相关银行经办岗位办理销卡,然后持《注销通知书》到服务中心相关银行或各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注销,关联银行注销后将卡片回收到服务中心相关银行授权岗位进行统一销毁。

八、社保卡中金融账户如何激活(启用)?

答: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需要激活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由持卡人本人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卡金融账户相应的关联银行任何网点,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金融账户激活(启用)手续,并设置金融账户密码。由于各类医保基金及今后各类社保待遇将通过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发放,建议持卡人尽快激活(启用)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

九、异地就医社会保障卡怎么用?

答:(1)在全市区域内使用:金华市区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可在金华市范围内(除义乌市外)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近期先启用住院和普通门诊直接刷卡结算,待条件成熟后再开通特殊(慢性)病种门诊就医购药直接刷卡结算。使用方法与本地相同,持卡人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其余费用由联网结算定点单位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2)在全省区域内使用:金华市区医保参保人员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可持社保卡和《异地就医证历本》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近期先启用住院和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直接刷卡结算,其他就医结算功能按全省统一部署逐步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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